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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~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 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不详  发表时间:2016-06-06  来源:网络 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

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

各系、分院,基础部,中专部:

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如期完成各项教学目标任务,现将后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主要工作及时间进程

1.第17周(6月13—19日)

(1)下达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及教学任务。

(2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定工作。

(3)各系(部)、分院上报下学年实验实训耗材计划。

(4)各系(部)、分院上报下学期教材征订计划。

(5)报审5月份(第11—14周)课时。

(6)本周日组织高职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。

2.第18周(6月20日—26日)

(1)各系(部)、分院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分解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,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安排任课教师。

(2)安排下企业(行业)一线实践锻炼的教师。

(3)安排教学信息化大赛。

(4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证的验印工作。

3.第19周(6月27日—7月3日)

(1)各系(部)、分院组织技能类项目会考,考查课随堂考核,考试课随堂复习。考查课的考核要尽可能安排在本课程的最后一次课上进行。

(2)收集初审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。

(3)审核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。

(4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证的发放工作。

(5)报审6月份(第15—19周)课时。

4.第20周(7月4日—10日)

(1)期末考试。4日—6日以系(部)、分院为单位组织安排考试课的期末考试,每天安排3场次,上午2场次,下午1场次。具体时间为:第1场次上午8:30~10:00,第二场次10:30~12:00,第三场次14:30~16:00(若个别课程考试时间需2小时及以上的,安排在下午进行)。

(2)阅卷、登分。7日—8日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体阅卷,组织评卷、登分,并做好试卷分析和试卷的装订归档工作。

(3)各系(部)、分院编排下学期课程表,做好下学期开课的准备工作。

二、几点要求

1.各系(部)、分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》和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,加强考前教育,严肃考风考纪,规范考试管理。

2.各系(部)、分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期末考试,并将期末考试安排于第十九周前报送教务处。

3.高职(含五年制)各专业的所有课程成绩通过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录入。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下午6时,到时系统自行关闭,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成绩。

教 务 处

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