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5~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
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分院,基础部,中专部:
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如期完成各项教学目标任务,现将后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主要工作及时间进程
1.第17周(6月13—19日)
(1)下达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及教学任务。
(2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定工作。
(3)各系(部)、分院上报下学年实验实训耗材计划。
(4)各系(部)、分院上报下学期教材征订计划。
(5)报审5月份(第11—14周)课时。
(6)本周日组织高职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。
2.第18周(6月20日—26日)
(1)各系(部)、分院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分解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,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安排任课教师。
(2)安排下企业(行业)一线实践锻炼的教师。
(3)安排教学信息化大赛。
(4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证的验印工作。
3.第19周(6月27日—7月3日)
(1)各系(部)、分院组织技能类项目会考,考查课随堂考核,考试课随堂复习。考查课的考核要尽可能安排在本课程的最后一次课上进行。
(2)收集初审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。
(3)审核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。
(4)完成2016届高职毕业证的发放工作。
(5)报审6月份(第15—19周)课时。
4.第20周(7月4日—10日)
(1)期末考试。4日—6日以系(部)、分院为单位组织安排考试课的期末考试,每天安排3场次,上午2场次,下午1场次。具体时间为:第1场次上午8:30~10:00,第二场次10:30~12:00,第三场次14:30~16:00(若个别课程考试时间需2小时及以上的,安排在下午进行)。
(2)阅卷、登分。7日—8日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体阅卷,组织评卷、登分,并做好试卷分析和试卷的装订归档工作。
(3)各系(部)、分院编排下学期课程表,做好下学期开课的准备工作。
二、几点要求
1.各系(部)、分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》和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,加强考前教育,严肃考风考纪,规范考试管理。
2.各系(部)、分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期末考试,并将期末考试安排于第十九周前报送教务处。
3.高职(含五年制)各专业的所有课程成绩通过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录入。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下午6时,到时系统自行关闭,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成绩。
教 务 处
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