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实践教学 >> 技能竞赛 >> 正文

“中药传统技能”选拔赛竞赛办法

发布者:不详  发表时间:2016-01-07  来源:网络 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组织目的

1、为2016年陕西省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中药传统技能”项目选拔参赛选手。

2、通过比赛,检验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成果,考核与展示学生的岗位通用核心技术、综合职业能力,引领和促进中医药专业教学改革,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、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、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,激发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,提高中医药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,促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,并促进中药技能的传承。

二、竞赛报名

1、参赛资格:2014级高职中药专业、中药制药技术专业、药学专业、医药营销和中医学专业具有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学生,年龄在23周岁以下者,均可报名参赛。

2、报名办法:本次竞赛为个人赛,参赛学生在各班自愿报名,班级汇总后于2015年12月8日16:00时前在系办刘力老师处统一报名。

三、竞赛内容和方式

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
1、预赛:主要考核常用中药的主要功效和审方理论,通过笔试进行。

2、决赛:主要以实际操作为主,参照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的组织形式,按照中药性状鉴别、中药真伪鉴别、中药调剂和中药炮制四个项目,组织竞赛。

四、竞赛安排

1、预赛:

⑴竞赛时间:2015年12月10日下午16:20-17:00。

⑵成绩计算: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;平时成绩占40%,依据总成绩排列名次,前20名进入决赛。

⑶平时成绩计算办法:按上学期期本班所有考核考试科目平均成绩(四舍五入到整数)。

2、决赛:

⑴训练:进入决赛的选手,按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的内容、方法和要求集中训练三天(12月11-13日)。

⑵竞赛:2015年12月14日-15日,参照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的方式开展竞赛。

五、奖励

进入决赛的选手,根据竞赛成绩,按10%、20%、30%的比例评选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由学院表彰奖励。

进入决赛的所有同学,在系内通报表扬,并作为各种评优活动的评选依据之一。

中医药学系
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四日